2 0 1 4 年1 月1 日起,一個新的加州法律,禁止地 方監獄將囚犯延長扣押期,以待移民局將他 驅逐出境。此法律稱為信託法。
託法。* 如你,或你的親友認為曾被移民局錯誤扣查,請致電 1-844-TRUST-01 (1-844-878-7801) 或電郵 catrustact@gmail.com。
記得!當你和移民局人員交談時,你所講的話可能 會對你不利 - 不要談及你的移民身份,國籍,何時 或如何來到美國,或者你來自哪裡。 (這不屬法律 諮詢。)
移民局要求地方監獄將囚犯加長扣押時間(其實案件已刑滿獲釋),以待將他轉解移民局羈押。
根據信託法,如你所犯只屬輕罪 - 例如,普通交通事故罪,地方警察和縣警不能因你的移民身份把你羈押,如犯其他刑事案,當地執法部門才可扣查你。
此法例在整個加州均有效。
全民都應有之基本正當徵訊程序權利。聯邦法院近日調查發現,所有移民應獲保障之權利曾遭侵犯,這屬違憲。
現時加州40個縣都已完全停止加長禁錮在囚人士,以待移民執法部ICE查辦。有些縣,如已獲法官簽署,並以“可能的原因”(即有合理的證據),才可將在囚人士轉解移民執法部(ICWE)。
如移民局ICE在未經法官簽署,以“可能原因”(即有合理的證據)而把 你 囚 禁,這屬違反第四憲法修正案。
- 若有任何地方執法機構 – 如警察縣警 – 在未得法官認許下爲移民局把你扣留,你可以控告他們以作索償。